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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开始山东省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原则上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

时间:2025-03-06   访问量:1004

一、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将以往企业身份证明以纸质营业执照为主要载体的传统模式,替代为以电子营业执照为主要载体的新型模式, 对省内企业原则上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

二、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在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涉经营主体服务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等方式查询核验经营主体信息的,相关政府部门和银行、保险、水电气暖、通信等机构,不再要求经营主体提供纸质营业执照,切实为经营主体降成本、增便利。

三、实行新型亮照形式。登记机关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后,经营主体可自主灵活选择多种方式履行法定的亮照义务,比如,经营主体可以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展示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码”,也可以用A4纸打印电子营业执照PDF图片或“企业码”,置于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四、优化监督管理方式。涉企监管部门将及时转变工作理念,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效能,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时,凡是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或扫描“企业码”等方式获取经营主体登记基本信息,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出示纸质营业执照。

五、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动营业执照线上线下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坚持智能服务与传统服务并行,保留使用纸质营业执照的个性化需求服务。企业办理特殊事务或跨省开展经营活动需要纸质营业执照的, 登记机关要提供纸质营业执照打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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