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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公司企业“代位注销”需提交哪些材料?

2024/5/30 14:06:15
日照公司企业“代位注销”需提交以下材料:除市场监管总局提交材料规范规定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注销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自然人股东(投资人)死亡的,提交有权继承人身份证明和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继承证明材料包括经公证的《继承权公证书》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市场主体注销的,提交注销证明和继受主体、投资人或清算组的身份证明材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主体被撤销或者注销的,提交相关撤销或注销文件和继受主体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涉及签字盖章的,自然人由本人签署,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